饱受争议的小产权房试点清理或将掀开大幕。
国土部日前召开发布会称,今年将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试点清理,根据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将采取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
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陈宝存看来,此举并不能解决市场上小产权房的种种弊端,让其补交土地出让金,逐渐向保障房靠拢或许将是其身份“合法化”的一条出路。然而,对于建筑标准和保障房完全不同的小产权房建筑模式,其“转正”之路又绝非补交出让金那么简单。
价格优势
国土部门不完全的统计,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已经达到66亿平方米,近年来小产权房存量逐年增加。
“尽管没有统一的数据,目前北京地区的小产权房面积已经占所有住房面积的20%,而且从全国来看,北京和其他城市的小产权房并无很大的区别,粗略预算,目前小产权房的规模已经占去四成。”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国强如实分析。
从现有数据分析来看,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区等郊区,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因为没有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各种税费,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时候既方便又便宜”,而且这种“方便”还包括不受对购买人群条件的限制。
中国指数研究院院长莫天全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小产权房是经济发展过程的产物,虽目前存量很大,但并没有涉及不安定的因素,当前关键的问题是要引导小产权房向合理合法的角度发展。
协议模式
一般来说,开发商主要集中在一些中小型公司,因为没有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等条件的限制,这些小产权房在后期市政配套方面远没有商品房做得完善。然而,即便如此,小产权房还是突破了购买人群的限制,“规定只有在该区域具有宅基地资格的农民才能购买,但是现在市场上很多中心城区的人也开始购买。有些还买了好几套,甚至有为将来养老准备的,这也为小产权房的存在提供了一定的市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但这种庞大的市场需求,以及协议开发管理的模式也为未来埋下了隐患。
记者了解到,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目前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并不具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而这种隐患的存在直接影响关系着小产权房的清理。(来源:中国经营报)
小产权房清理大幕将启 全国住房面积或超四成
20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