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拳整治环境 市政施工尘飞扬最高可扣百万

2011.08.04
   污水乱排放、工地扬尘大、噪音扰民……这些问题看起来事小,却影响郑州形象,困扰市民正常生活。

  昨日郑州市出台环境整治实施意见。今后凡在辖区内造成污染等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还要直接向违法行为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最高可一次性扣款500万元。

  整治内容

  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

  监管扬尘和噪音污染

  这段时间,郑州市将按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整治内容有: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城区拆迁、道路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等。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督,对辖区内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向市政府提出对违法行为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的建议。

  市环保局

  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一次一例可扣款500万

  要建立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与当地政府财政挂钩机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当地政府财政扣款100万元;

  对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政策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出现严重污染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根据管理权限和违法情节对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10万~100万元;

  对各县(市)、上街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偷排、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对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100万元,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对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0万元;

  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发生严重噪声扰民事件的,根据管理权限和违法情节对工地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10万~50万元;

  对夏秋季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对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处(亩)20万元。

  市城管局

  市政工程出现严重扬尘污染最高可扣100万

  加大对城中村取水、外购热水等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用水的管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比例,力争全年征收2亿元;

  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未按照进度完成的,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100万元;

  市区内已整治到位河段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100万元;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扬尘污染的,根据违法情节对项目单位所在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万~100万元。

  其他单位

  在河道违法设置排污口

  最高可扣100万

  市水务局对河道违法设置排污口的,根据违法情节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万~100万元。

  市城建委对建筑施工工地出现有扬尘污染的,根据违法情节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万~100万元。

  市煤炭局负责对违法开采煤矿的违法行为查处,根据违法情节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万~100万元。

  市林业局负责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违法行为查处,根据违法情节对当地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扣款一例一次50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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