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金九银十”销售旺季虽没有如预期中那么火爆,但关于楼市的各种评论与推测却是此起彼伏。随着年底限购政策的即将到期,现下房产税试点工程紧锣密鼓地实施,人们对楼市新一轮的调控动向也是颇多期待与议论。
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对14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行政审批权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下放到“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这一变动倒像是对前段时间一度引起众房产专家激烈讨论的,是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实行现房销售问题做出了一种回应。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如果能够坚持预售许可标准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下放预售的审批权力就无可厚非。当然,希望权利和责任能够同时下放。”
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后对楼市可能造成的影响,在某地产公司工作的沈先生认为:“《决定》实施后的初期房价可能面临反弹,后市的情况就要看各地接到的上级指标了。”
而更多地业内人士则认为“喜忧参半”。一方面,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的下放,可以加快项目审批速度,缩短商品房上市销售时间,增大供应,从供给角度看能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刺激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回升;且方便地方更直接有效地监管区域内楼盘预售状况和楼市波动情况。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相应的管理难度,若执行不力,可能会适得其反;由于预售许可证更容易取得,开发商相应的资金压力减小,也便可以不依靠降价来快速聚拢资金,所以有业内人士担心这可能会变相引发房价的上涨。
对于这一调整,笔者也咨询了一些市民的看法,其中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谈到:“毕竟不是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这么做反而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在建房子的销售。虽然各地对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要求不同,但基本上都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避免了一些无良的开发商妄图靠卖图纸,拿到钱后就跑的情况,对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由于此次调整只是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而相应的审批内容并未作改变,因此此举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十分有限。(来源:新地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