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消息,从8月10日开始,根据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及规划局局长办公会的决议,结合即将出台的《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等相关规定,住宅建筑停车位配建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不少于1车位/户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30平方米的户型应按照不少于2车位/户的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暂时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待《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后,按照该标准执行。规划局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位配建应在控制性规划成果中予以明确。
保障性住房停车位的配建标准,以及商业大楼、购物中心、医院、学校的车位配建标准将会在《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中予以细化和明确。保障性住房的标准会和普通商品住宅有所区别。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户型同样适用通用标准,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有变化。若小户型仍按照一户一车位标准,将导致小户型项目需配置大量车位,而小户型客户多数财力有限,必然导致车位销售困难,成本难以回收。
此前执行的标准是2009年5月施行的《郑州市建筑停车配建指标试行规定》,该规定的标准是:商品住宅按照每百平方米0.8~1个车位配建;政策性保障住房每百平方米得建0.5~0.7个车位;市区综合商业大楼按照每百平方米0.5~0.8个车位配建;仓储式购物中心须每百平方米配建1.5~2个车位;医院必须每百平方米配建1~1.5个车位等。对比可以看出,此次调整,住宅停车位的配建标准有了大幅提高。(来源:大河报 名门地产通讯员 王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