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修订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本月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处置办法加强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说,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要求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出让,禁止“毛地”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王守智说,办法中规定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要的基本条件。这将从源头上杜绝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
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措施也更为严厉。王守智认为,这将有效防止企业在开发过程当中损害公众利益,“要收取20%的闲置费,而且闲置费收取之后,不得打入你的成本。开发商不能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认定是两年没有开发的话,就要无偿收回”。
此外,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还明确要求建立开发进度报告制度及闲置土地处置备案制度,王守智表示:“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如果你有闲置地,开发商属于囤地情况,要通知相关监管部门。”(来源:东方今报)